2023年6月30日 · 独立储能电站向电网送电的,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进入电力现货市场后,独立储能电站用电电价、上网电价按照现货市场价格及规则结算。我省规定与国家今后出台的储能电价政策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政策予以调整。
2021年6月9日 · 我国已有近20个省份出台了"新能源+储能"配套的鼓励政策,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也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了储能产业发展目标,赋予储能行业巨大政策空间。
储能电站的用地性质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般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也可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2022年1月29日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方位新的战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规模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
2023年6月5日 · 根据《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粤府办〔2023〕4号)要求,为促进我省新型储能电站规模化有序发展,助力将新型储能产业打造成为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制定以下措施。
2023年11月8日 ·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22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的通知》(能源20220263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系统总结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容量分析、设备选型、布局选址与接入系统、生产模拟和电气计算、电力系统二次、技术经济分析。 本标准由国家
2021年9月24日 · 为规范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推动新型储能积极稳妥健康有序发展,促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我们组织编制了《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2024年4月2日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确神,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落实《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国能发科技规〔2021〕47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
2024年1月25日 · 为规范我市新型储能电站建设管理,进一步明确新型储能电站建设、验收、并网等程序,促进我市新型储能产业安全方位可持续发展,我们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新型储能电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在2023年11月印发的促进新型储能发展的通知中提到新型储能企业面对发电侧等需求,支持开发建设智能管理系统,"支持新型储能企业面向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等各类场景的不同需求,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能源数字化技术,开发建设高效安全方位的